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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生热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发布日期: 2014-10-27   作者: 测试作者   浏览次数: 23



10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校师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官方微信等媒介及时了解会议情况,认真学习了全会公报,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热议和解读。

广大师生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商学院吴信如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根据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市场可能会“失灵”,比如公共资源使用,公共用地、草原放牧等过度开发,容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违反自然规律,针对这样的问题,国家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保护制度。还有部分个人或企业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如交通拥堵、污染严重等,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降低这方面损失。面对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只有健全法律法规才会更加有效、更加严明,能够更好地监督监管市场健康运行。四中全会绘制的“法治中国”路线图,将依法治国具体化、路径化,使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法律系黄欣副教授认为:依法治国不仅仅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当今社会现实的需要。我国自1954年通过第一部宪法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充分证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法律及法律体系的重视与维护。现在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更体现了“法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统一。但在我们社会中存在着“有法律而忽视法治”的现象,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必须加大法治力度,培育法治土壤,让每一位公民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尊重法律。

  政治学系赵正桥副教授表示: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进一步把依法治国这项国策落地生根,如何普及法治;怎样使民众特别是作为国家未来和希望的青年学生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怎样使执法者敬法畏法严格执法,而不是知法犯法,贪赃枉法,因为他们是标杆和榜样。很多人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更多的把心思放在了如何钻法律的空子,如何规避法律的制裁上面。实现依法治国必将是一个艰苦的过程,需要每个个体每时每刻的践行和监督。

  古籍所方笑一副教授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改革走向是一项非常正确的决策。在中国的传统中一直是人治大于法治,就拿儒家思想来说,作为古代的一种主流思想,它在政治清明时期虽然贯彻得很好,但从本质上来说终究是“人治”;而韩非等人主张的法家思想与我们现代的法治也有本质区别。当然,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思想在当代国家和社会治理中仍值得学习和借鉴。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对此我们党拥有着强烈的治理信心和治理决心。

学生管理处江铁锋老师认为:依法治国是国家长久以来一贯坚持的方针政策,依法治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让每个人都因法治而受益,也因法治而受到约束,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也没有“潜规则”。法律是治国、治校的根本依据。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应当树立完善的法治观念,对依法治国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们以法律常识课程、形势政策课程作为落脚点之一,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观念,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在面临一些社会问题的时候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对外汉语学院2011级本科生杨同学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了进一步强调,正是她所一直期望的。随着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社会各界都将从中受益。而想要真正建成 “法治中国”,一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政策,确保在社会生活诸领域均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强化司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2013级本科生孙同学认为,法治不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在社会的各个方面。相信这次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一定能加强我国经济、教育、司法等各个方面的监督力度和执法力度,不让不法分子有漏洞可钻。只有当法治在社会各个方面发挥效用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才能做到真正的公正,才能真正的强大。

  心理学院2014级董同学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加强对贪污腐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即在强化纪检部门巡查、司法部门执法等路径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规范管理行为、优化管理程序,将预防和反腐行为贯穿于日常管理诸环节。